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我市将建300万平方米经济适用房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13日05:24 舜网-济南日报

  本报10月12日讯(记者 傅晓峰)今天从市建委获悉,今后5年全市将选定12个左右的片区,平均每年建60万平方米经济适用房,初步确定提供对象为35岁至60岁、符合收入等相关条件的无房者和住房困难者。

  据了解,今年开始,我市将加快推进经济适用房建设,计划建设经济适用住房300万平方米,平均每年建设约60万平方米。经济适用住房要依照分布合理、配套较全、规模适度
、离市区较近的原则进行前期选址。有关人士介绍说,选址可结合旧村改造,选定12个左右片区,平均每个市辖区2个片区,作为经济适用房的项目储备,逐年滚动开发。经济适用住房项目规模为建筑面积10至15万平方米,单套住宅建筑面积控制在60至90平方米,户型以两室一厅为主,以保证经济适用住房的总价能在中低偏下收入家庭可以承受的购买能力之内。

  为增强可操作性,我市规定,经济适用房的销售管理实行以年龄标准为主、以收入标准为辅的资格审定办法。经济适用住房应主要面向35岁至60岁的无房者和住房困难者,在这个年龄段之内,根据个人申请、街道证明、家庭收入和居住情况确定销售对象,并实行公示制度,接受社会监督,分年度确定经济适用住房销售对象。60岁以上的无房者可申请廉租房。

  为保障经济适用住房的建设,减少目前国内经济适用住房经营销售中的混乱,有关政府部门拟成立专门的投资管理公司,负责经济适用住房项目的开发建设管理。同时,建立经济适用房动态流转回购制度,即根据房产档案数据库(房产图文综合自动化管理系统)的检索(以夫妻双方身份证号码分别检索),一旦经济适用房的所有者购买了第二套住宅,原有的经济适用住房必须交由政府投资管理公司按市场价的85%回购,回购后继续作为经济适用房或廉租房供应社会,减少政府长期开发经济适用住房带来的一系列土地、财政等成本,实现经济适用住房销售与回购的内部良性循环,并为廉租房提供稳定充足的房源。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