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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7类中小学生可获救助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13日06:22 时代商报

  时代商报讯(首席记者 谭晓刚)昨日,记者从沈阳市教育局获悉,为了不让一个孩子因家庭贫困而失去求学机会,全市2005—2006学年度义务教育阶段、高中阶段扶困助学工作已经拉开帷幕,今年因水灾导致家庭贫困的义务教育、高中阶段教育学生被纳入救助范围。

  7类贫困中小学可获救助

  记者在市教育局下发的“扶困助学工作通知”中看到,今年被列入救助范围的贫困中小学生共有7类,其中,首次把今年因水灾导致家庭贫困的义务教育、高中阶段教育学生也列入救助范围,具体救助范围如下:具有沈阳市户籍,持有民政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农村社会救济证》、《农村五保证》及“农村定期定量救济”家庭中的义务教育阶段、高中阶段(含沈阳市地方政府举办的职业高中、中等专业学校)学生;特殊教育学校的学生和在其他学校就读的残疾学生;具有沈阳市户籍,今年因水灾导致家庭贫困的义务教育、高中阶段教育学生。

  申请救助程序“对号入座”

  市教育局向社会公布了具体申请救助的办法:学生通过所在学校领取并填写《扶困助学申请表》。具有《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农村社会救济证》、《农村五保证》、学生本人《残疾证》之一的可通过学校上报;特殊教育学校集体上报;对“农村定期定量救济”户和今年因水灾导致家庭贫困的学生需经村(社区)、乡(街道)、区(县、市)民政部门分别在《扶困助学申请表》盖章确认,上报区、县(市)教育局、财政局审批,并报市教育局、财政局备案。市教育局告诉记者,这次救助的具体办法是由学校在收费过程中按减免标准直接减免。

  住宿贫困生给予生活补助

  据了解,今年在救助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学生时,除了免收除作业本费外的“一费制”收费外,还将对住宿贫困学生给予生活补助,补助标准为150元/学期。免收的也有具体标准(见附表)。而高中阶段贫困学生救助标准为每生300元/学期,对在本市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农村贫困家庭学生每生救助500元/学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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