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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北“落商”出台新规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13日09:03 生活报

  本报12日讯对于注册资本在2000万元人民币或200万美元以上的重点投资项目,松北区将实行领办代办服务;对于设立具有法人地位的公司,将实行跟踪督办服务。

  作为投资者办理相关审批手续提供服务平台的松北区行政服务中心,将在协调、监督、检查各窗口按时限、按承诺完成审批事项的同时,增加三项职能:全程跟踪监督“落商”项目,对各有关部门“落商”工作完成情况实时督办,综合协调“落商”过程中遇到的困难
和问题;在行政服务大厅建立审批流程监督机制,对于列为跟踪督办类的审批事项采取二种监督方式:市场准入审批事项采取“一表受理,联动运行”的监督方式;建设投资项目,由行政服务中心召开相关部门和窗口人员通报会,给予信息告知。并通过“一册、一表”实行全程跟踪、双向保护的监督方式。“一册”是《松北区进区企业跟踪服务手册》,“一表”是《建设审批项目跟踪推进登记表》。(生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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