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北“落商”出台新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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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13日09:03 生活报 | |||||||||
本报12日讯对于注册资本在2000万元人民币或200万美元以上的重点投资项目,松北区将实行领办代办服务;对于设立具有法人地位的公司,将实行跟踪督办服务。 作为投资者办理相关审批手续提供服务平台的松北区行政服务中心,将在协调、监督、检查各窗口按时限、按承诺完成审批事项的同时,增加三项职能:全程跟踪监督“落商”项目,对各有关部门“落商”工作完成情况实时督办,综合协调“落商”过程中遇到的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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