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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村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行“两免一补”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13日09:44 胶东在线

  鲁中晨报周村讯(记者 张吉宝 通讯员 梁国勇)为做好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救助工作,确保义务教育段中小学校在校生不因家庭困难而辍学。日前,周村区决定对该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行“两免一补”。凡是该区九年制义务教育在校学生中,持有农村五保供养证的少年儿童;持有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证或农村特困户救助证的特困户;属于城市“三无”(无劳动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抚养义务人或虽有法定抚养义务人但抚养义务人无抚养能力)对象的少年儿童;持城市最低生活保障证,即家庭人均生活费水平处于最低生活保障线以下
的特困户等均在救助范围。

  “两免一补”具体救助标准为:杂费、课本费和作业本费执行“一费制”标准(按不同年级折合):小学城市每生每年334元、农村每生每年280元;初中城市每生每年580元、农村每生每年510元。其中,杂费小学城市每生每年236元、农村每生每年190元;初中城市每生每年370元、农村每生每年300元。课本费小学每生每年80元、初中每生每年180元;作业本费小学每生每年18元、初中每生每年30元。

  寄宿生生活费执行标准:小学城市每生每天4元、农村3元,初中城市每生每天5元、农村4元,每年按9个月计算,即:小学城市每生每年1080元、农村每生每年810元;初中城市每生每年1350元、农村每生每年1080元。乘校车交通费暂时执行寄宿生生活费标准。

  名词解释:“两免一补”是指免杂费、免书本费、补助寄宿生生活费或非寄宿生乘校车交通费。责任编辑:王大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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