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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辜市民遭错押两年渎职警察被判刑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13日09:59 生活报

  广西柳州市柳北区人民法院近日对鹿寨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原大队长陈学权玩忽职守,造成无辜群众被错误关押长达742天的刑事罪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处陈学权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执行。

  柳北区法院经审理查明,1998年5月8日凌晨,鹿寨县雒容镇花园饭店发生一起入室抢劫、强奸案。当晚,蒙山县籍男子赖某因形迹可疑,被警方羁押。时任鹿寨县公安局刑侦大
队副大队长的陈学权怀疑当天的案件是赖某所为,组织受害人对赖进行辨认,但辨认人否认了赖某是作案人。赖某被继续审讯,其间被长时间反铐在窗户上,不让正常睡觉休息。在此情况下,赖某表示愿意承认犯罪。陈学权又以指明方式诱使赖某承认发生在融安县的杀害交警案和发生在古亭山的抢劫、强奸案均系其所为。检察机关经审查,认为该案证据不足。直到2000年5月19日,赖某才被释放。

  (新华社电)(生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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