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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局披露举报人情况被索赔106万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13日09:59 生活报

  据《法制日报》报道河北省沧州盐山县的于某、庞某夫妇二人向公安机关举报抢劫杀人疑犯,却被公安机关和当地媒体将举报行为予以公开披露。日前,二人将南皮县公安局、沧州晚报及记者告上法庭,索赔106万余元。

  于某夫妇诉称,他们在盐山县经营一个体工厂,与南皮县的蔡宝玉认识。2003年12月底一天晚上,蔡宝玉来到家中,述说几天前伙同他人抢劫信用站并杀死一人的过程。夫妇俩
感到事态严重,遂报警。警方很快将蔡抓获,并移送南皮县公安局。没想到沧州晚报社一记者采访南皮县公安局后,于2003年12月30日在《沧州晚报》刊登报道,披露于某夫妇的举报导致了蔡宝玉的落网。犯罪嫌疑人亲属数十次找到举报人理论,由于蔡的另两个同伙至今没有归案,于某不得不迁家他处并搬迁工厂,故提出诉讼请求。据悉,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已受理此案。(生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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