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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匪勾结案”庭审结束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13日10:17 西安新闻网-西安晚报

  本报讯轰动全国的成都火车站派出所“警匪勾结案”,经过贵阳铁路运输法院连续4天的紧张开庭审理,共计11名被告的3个案件,已于10月12日中午1时30分全部审理完毕。据悉,该案没有当庭判决,法庭将择日宣判。

  在庭审过程中,虽然检察机关指控的都是同一罪名,但由于11名嫌犯的职务、犯罪时间及收取的赃款不同,他们分别出现了不同的反应。检察机关指控11名嫌犯行为构成徇私
枉法罪,遭到所有出庭的辩护律师质疑。

  不过,对涉案民警直接和间接勾结“宜宾帮”的犯罪指控,受审的11名嫌犯承认或未能推翻这个基本事实。其中,程辉、宋宁、崔少峰、彭勇、金国玉等6人对法院的指控没有异议,只是在细节上存在分歧。6名嫌犯对其勾结小偷事实基本认罪,其主要争议焦点集中在“定什么罪”。

  李东升、接正锦和智勇作为3个警务队队长,他们在此案中到底扮演了什么样的角色?

  宋宁供述,知道宋宁警组勾结宜宾贼的事情后,李东升表示“我拿多少都无所谓,别亏了兄弟们。”

  接正锦供述,早在2000年下半年曾参与勾结宜宾贼一事。但从此后直到东窗事发,他没再染手此事。据接正锦的律师称,接正锦曾一度想制止此事,当然,他的做法无非是打乱警组编制、重新调配执勤岗位,但这种做法作用甚微,接正锦也就听之任之。智勇对参与勾结宜宾贼一事,未做过多辩解。

  据介绍,11名被告人都在成都聘请了据称是当地最好的律师作为他们的辩护人,有的一个被告人最多请了3个律师,共计15名律师,俨然一个庞大的“律师团”。据推测,11名被告人可能被判5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可能被判5年以上有期徒刑。综合《贵州都市报》《成都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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