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严查违法圈占集体土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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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13日10:17 西安新闻网-西安晚报 | |||||||||
本报讯(记者周骏)违法利用集体土地开发房地产必受严处。按照市政府日前发布的市政告字【2005】15号文件,各相关部门今后将不断加大对此类违法建设的查处力度,凡违法占用集体土地进行房地产开发的个人、实体,也必须从即日起停止其违法行为。 通告指出,近年来我市房地产市场不断规范,市场秩序明显好转。但也有少数开发单位、农村或其他经济组织违法占用集体土地进行房地产开发、建设、销售,破坏了城市规
此外,凡施工、设计、监理等单位违反规定承接、垫资违法工程的,也将被依法查处。对于已经违法销售的房屋,凡属于违反城市总体规划、不符合城市土地利用规划、不符合消防和质量规范的建筑,将依法予以处理。通告再次提醒广大市民,购房时务必查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等相关建设手续。如购买“五证”不全的房屋,产生房屋纠纷、经济损失等将不受法律保护。 对于违法占用集体土地进行房地产开发、建设、销售的,广大市民即日起可向政府有关职能部门举报、投诉。投诉电话为: 市综合执法局:87315484市建委:87453049市规划局:84399079市国土局:88217953市处遗办:87855956市工商局:12315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