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算了一笔账 永嘉一农信社原副主任被押回重审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13日11:09 温州新闻网 | |||||||||
温州网消息:日前,挪用巨额资金的原永嘉县农村信用社鲤溪分社副主任李某被该县公安局经侦大队从监狱押回永嘉,接受重审。已经被判6年有期徒刑的李某怎么又要重审呢?原来是和“硕鼠”李某少算了一笔账:漏判了13.8万元。 今年4月,永嘉县岩坦镇一农妇向永嘉警方报案,称自己从来没有到鲤溪信用社借过钱,怎么会欠信用社两万元呢?该县公安局经侦大队立即进行调查。经查,发现很多村民陆
李某在任永嘉县农村信用社鲤溪分社副主任时,在2001年至2002年4月一年多时间内,利用“收贷不入账”、“借用或冒用他人名义”、“截留他人贷款”、“乘他人来贷款时搭车”等手段挪用资金40余笔,共计“拿钱”86.5万元。东窗事发后,李某于 2003年12月被永嘉县人民法院认定挪用资金72.7万元,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由于该案发生在信息闭塞的山区,涉及的证人又多,而且难于到庭,所以在审判该案的时候,永嘉县人民法院根据已认定的72.7万元,对李某判处有期徒刑6年,另外被漏判的款额仍在调查中。经永嘉警方深入调查,现已查明漏判金额为13.8万元,遂将正在服刑的罪犯李某从监狱押回永嘉重审。目前,该案已移交永嘉县检察院。(温州日报记者 金海虎 朱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