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物业新规下月揭“盖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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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13日11:10 北方热线网 | |||||||||
北方热线网——沈阳晚报讯(记者张晶实习生王容洁)事关千家万户的小区物业管理,也得到了沈城市民的强力关注 。10月12日,沈阳房产服务热线网上直播间邀请了沈阳市住宅小区管理办公室主任李柏华,现场解答市民关于住宅小区管 理方面的难题。 物业新规下月揭“盖头”
上个月底,《沈阳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面向沈城市民广泛征集意见和建议。一时间,物业管理话题再次成为市民关 注的焦点。 李柏华主任透露说,《沈阳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目前正在履行审办程序,预计11月左右能够出台。《规定》坚持 以人为本的原则,新增加的一些条款从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合法权益出发,在国家物业管理条例的基础上进行了细化和 补充。比如,规定了小区内停车费如何收取,业主的共用部位不应占用,物业用房面积不应过少等等。相信在今后的具体实践 中,沈城市民能够感受得到它的实惠。顶楼漏雨责任要分清 当天的网上直播间问答中,好几个市民不约而同地提到顶楼漏雨的问题。一位市民说,他家是顶层,进住后就发现漏 雨,物业公司给修了几次,可现在还是漏。另外,还有市民反映物业公司和开发公司互相推诿,使问题难以解决。 对此,李柏华表示,房屋漏雨属于工程质量的遗留问题。市民可以找建设主管部门协调开发建设单位,彻底解决顶楼 漏雨的问题。如果还解决不了,可以请房屋质量鉴定部门进行鉴定,通过协商或是法律手段,找开发建设单位退房或是索赔。 老小区能有物业吗? 没有小区的一个单体楼,也能拥有物业,享受和新建住宅小区一样的服务?李柏华对此给予了肯定的回答。 他表示,即将出台的《沈阳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对此做了明确规定。以往这样的单体楼或是没有小区的几幢住宅楼 ,只能“望物业兴叹”,现在他们不用发愁了。根据规定,这样的居民楼也具备物业管理条件。只要居民召开业主大会,经业 主大会同意并选聘具有经营实质的物业管理企业进行物业管理,就可以了。届时,居民们也能享受到和新小区居民一样的安全 、保洁服务。 物业投诉有门了 一位居民说,他住在大东区的一幢老房子里,下水堵了很长时间,结果物业推市政,市政推物业。市民们遇到这样的 难题,究竟该找谁呢? 李柏华表示,新的《沈阳市物业住宅管理规定》明确了小区内的排水设施维修责任。同时,市小区办的公开电话:2 2973214,也可以帮助市民协调解决。 此外,居民在实际生活中遇到工程质量问题,可以拨打“12319”城建热线向城市建设主管部门反映;属于物业 管理方面的问题,可以找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反映。同时,市民也可以继续在“沈阳网上房地产”(www.syfc.com .cn)的房产服务热线栏目留言,或直接与市小区办联系(公开电话:22973214)。 特别提示:下周三(10月19日)的15:00-16:00,沈阳房产服务热线“网上直播间”将邀请沈阳市房 产局产权管理处孙业伟副处长,现场解答房产产权产籍方面的问题,感兴趣的市民可以参与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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