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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日游里拼进5日游团队 旅行社擅自拼团是否违约?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13日14:15 温州新闻网

  温州网讯:10月3日下午,当一批“四日游”的温州游客从庐山赶回南昌火车站时,车上有18位“五日游”的游客在“欢送”他们,尽管“欢送”的人并不情愿,因为这趟“欢送”让他们在庐山游得并不尽兴。其中的一名李女士认为,此次旅游不尽兴,问题出在旅行社在出团之前,没有告知是跟另外两个“四日游”团队拼团。

  昨天上午,市旅游质监所邀请市消费委、律师“联合把脉”该消费纠纷。

  事件回放

  黄金周前,李女士一家三口和温州新世纪旅游公司签订“南昌/庐山”五日游的合同。10月1日出团到达南昌后,他们突然发现另外两家旅行社的16名“四日游”的游客也加入了这个旅行团。34人的旅游团队让李女士感觉很拥杂,而且导游协调也有些困难。

  在第三天的游程中,导游介绍游客参加自费游项目,李女士等小部分游客已经同意游玩,并排队等候,其他游客则不愿参加,但也只能干等两个多小时。李女士之后还听到很多怨言。最让李女士生气的是,当天下午还要送“四日游”的游客到火车站,只得提前结束旅游。第四天,原定旅游计划中的“八一广潮,只能在车中观望,没有下车走走,原本想让她儿子亲近一下历史,结果也就这样泡汤了。

  李女士感觉这次旅游遭遇,犹如在酒店预订了一个包厢,吃饭时却发现有另一帮不认识的人在同桌拼餐。在结束旅游后,她向市旅游质监所投诉,要求该旅行社退还3000多元团费,并且还要对她进行精神赔偿。

  双方说法

  李女士:如果没有拼团,可能会游得尽兴些,但拼团后,整个旅程显得非常仓促。要是不用送“四日游”的游客去火车站,原本游完自费景点后,还可以游玩合同中约定的植物园景点。旅行社应该在出团前告诉游客,在到达南昌之后会和其他团队拼团,否则就是旅行社违约。

  温州新世纪旅游公司副总经理刘宪文认为,拼团是旅游行业内非常常见的现象,一般北京5日游和北京、承德7日游大多拼团,游客在北京游玩5日后,大家一起先送部分乘客去机场回温,剩下的再赶到承德游玩。还有云南的许多线路,以及出境游的一些线路都是采用拼团形式。

  刘宪文也承认公司的一些做法存在欠缺,如在出游之前没有告知游客会有拼团情况;在处理自费景点中,导游没有做到合理安排。没有让游客下车观赏“八一广潮,是因为找不到停车点。

  专家说法

  浙江光正大律师事务所李轶成

  虽然这次游程基本完成了合同中约定的景点,但拼团行为影响了整个旅游质量。另外,旅游公司没有事先说明拼团情况,是违约行为,“五日游”的游客也没有义务去送“四日游”的游客。但合同还没有全部解除前,消费者不能要求旅游公司赔偿全部团费。

  市消费委副秘书长胡钢锋

  如果是拼团旅游,事先没有经过消费者同意,是侵犯游客权益。此次纠纷的出现,旅行社有一定的责任,应该对消费者做相应的经济补偿。但消费者提出的赔偿精神损失还够不上条件。

  事件进展

  在听取各方意见后,李女士将赔偿金额降低到500—1000元,旅行社方面没有当场给予答复。昨晚,记者致电刘宪文。他称,旅行社是否违约还不清楚,即使存在违约行为也是非常轻微的。

  李女士称,她将保留法律诉讼的权利。

  “随时准备应诉。”刘宪文语气坚决。(商报记者 朝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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