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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销员“拖”术惹恼顾客 商场补货赠礼换得谅解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13日14:17 温州新闻网

  温州网讯:想换个电器,那就买呗!王先生以前也是这样想的。可遭遇昨天不愉快的经历后,他改变了想法。当夜幕降临前,商场终于帮他定到货品时,王先生已经没有了购买前的那种“激情”。

  原来,昨天早上王先生在一家电超市看中一款电热水器。一促销员热情地帮他拿到实惠价:300元。“我想到家里的老热水器是装在墙内的,怕这台新的与墙洞尺寸不合适,决
定回家量了再来买。”对于王先生的这点担忧,该促销员也认同。

  当他下午重返超市找那位促销小姐,并等了20分钟后,却得到一个“货没了”的答复。“她让我先下定单,明天一准给送来。”王先生采纳了建议。可收银台提出:没有库存,不能收钱。该促销员灵机一动,建议王先生把货款先寄放在她处,等明天有了货品,再补办手续。没凭没证,王先生并不接受。那要样品吧?可是样品也没有。后来他问厂家才得知根本没有余货。

  王先生火了,认为被“拖”了近两个小时,却没有得到任何结果,商场要给个说法。

  负责解决该事的超市家电部主管向记者表示,得知情况后已让促销员向王先生道歉。他解释,可能是厂家那边查货的人答复时没有仔细看清楚。加上刚过了国庆销售高峰期,生意有所回落,促销员做成生意的希望太急切,由此给顾客造成了困扰,他们觉得非常抱歉,希望回赠小礼品来表达歉意。现在确认厂家正好还有最后一台电热水器,已经为王先生预留。王先生表示,愿意接受这样的处理方式。

  市消费委副秘书长胡钢锋认为,商场应该提供准确的信息,货品没有了,但产品仍然陈列在货柜上,又无特殊说明,消费者就理所当然地认为有货品,这样容易误导消费者。但顾客不能基于这一点向商场提出索赔,只能是双方本着相互体谅的原则进行协商,商场可以换种方式(道歉、赠送小礼物、让利)给予顾客补偿,这样的做法比较妥当。(商报记者 旖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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