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人状告公安局索赔106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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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13日14:18 扬子晚报 | |||||||||
河北省沧州盐山县的于某、庞某夫妇二人向公安机关举报抢劫杀人疑犯,却被公安机关和当地媒体将举报行为予以公开披露。日前,于某庞某以侵权为由,将南皮县公安局、沧州晚报及记者告上法庭,索赔106万余元。 于某庞某诉称,自己在盐山县经营一个体工厂,与南皮县的蔡宝玉认识。2003年12月底的一天晚上,蔡宝玉来到家中,述说了几天前他伙同他人抢劫信用站并杀死一人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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