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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建住宅小区 先过交通环评关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13日15:21 海峡都市报

  N本报记者李熙慧

  本报讯今后,市城乡规划局在大型建筑物、住宅小区等建设项目的建筑方案设计审查时,应要求设计方案文件附有交通环境评价专篇,交通环评通过后,方可按基本建设程序组织建设,并要求采取设置停车场所、改造周边道路等针对性措施,确保建设项目完工后周边道路交通安全、畅通。

  在“2005年泉州市实施城市道路交通‘畅通工程’方案”中,确定了13个工作重点,除了“实现交通安全配套设施与道路建设改造‘四同步’”、“加大道路建设投入”、“优先发展公交”等要求之外,工作重点的第一项即为积极开展交通影响评价。

  据了解,去年,泉州中心市区实现了“全国畅通工程二等管理水平”的目标,交通环境有了很大的改善。今年,根据该方案,中心市区“畅通工程”的目标是巩固二等管理水平,晋江市要力争一等管理水平。

  其余县市的目标分别是,石狮市、南安市要继续巩固三等管理水平;惠安、安溪县城要按照《城市道路交通管理评价指标体系》实施,力争达到三等管理水平;泉港区的城区及永春、德化的县城要在进一步深化“严管街”建设的基础上,参照《城市道路交通管理评价体系》组织实施。

  据悉,各县市和城区要着手研究交通发展方向,将创建“绿色交通”示范城市与实施“畅通工程”工作结合起来,明确近、远期交通结构、模式、制定道路设计、施工、管理一体化目标,切实解决静态交通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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