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安徽:五河警方110指挥中心实行“案件督办”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13日17:10 公安部网站

  为加快刑事案件侦破速度,提高刑事案件侦办效率,增强办案民警的时效意识,快速及时地打击处理各类违法犯罪,有效地维护好社会治安秩序,探索新时期公安工作的新思路;近日,安徽省五河县公安局110指挥中心建立了刑事案件督办工作制度,积极开展了“案件督办”工作这一新举措。

  督办案件机制的实行,有效地整合了110指挥中心、情报信息部门的分析作用与资源
优势,使之用于指导具体办案单位的业务方向,使刑侦办案部门有重点的展开工作,形成集中优势警力、重点突破的侦查新机制。

  案件督办的范围为久拖不决的各类型刑事案件,久侦不破的各类刑事案件,变更管辖和变动承办人后移交的刑事案件,有重大政治、社会影响的刑事案件,群众反映强烈的案件,多发性案件,严重影响社会治安的突出案件,上级机关和上级领导交办的案件;

  督办的方式为根据案件办理的具体情况,采取电话督办或当面督办、现场督办的方式;对督办过程中发现的办案中存在的困难和需要县局协调解决的问题,在请示局主要领导或涉及工作的分管领导后,采取相应措施努力解决;对经三次督办后,办案单位和办案民警仍未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办理的,将视情给予通报批评,对因此工作消极贻误破案或造成一定后果的,由有关部门按规定程序给予纪律处分。

  为做好案件督办工作,该局指挥中心明确一名副主任负责案件督办的具体工作;根据督办工作需要,设计印制了案件督办记录表,详细登记对案件每次督办过程和办案单位办理进度及反馈情况。

  案件督办工作开展以来,该局指挥中心对104国道系列盗窃路边车辆财物案和城关地区近期发生飞车抢夺案及城南工业园区系列盗窃案这三起案件进行了督办。经过督办,办案单位对上述案件高度重视,已分别成立了专案组,侦查的力度和进度有了明显的提高。(丁君伟)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