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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许“违反规定收钱送钱”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14日01:32 安徽在线-新安晚报

  本报讯今后各级检察机关凡发生违法办案造成重大冤错案等五类情况之一的,除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外,也必须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这是记者从昨天在合肥市召开的全国检察机关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座谈会上了解到的。

  检察机关规定了必须追究有关领导责任的五类重点:严重违反政治纪律或对上级检察院决定、指示拒不执行的;违反领导干部“六个严禁”规定的;发生重大办案安全事故,
造成当事人脱逃、伤残、死亡或刑讯逼供造成恶劣影响的;违法办案造成重大冤、错案的;检察机关内部发生重大违法违纪案件的。与此同时,检察机关制定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责任追究暂行规定》也即将下发执行。

  此外,记者从会议上获悉,今后检察机关将严肃查处“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收钱送钱;跑官要官、买官卖官;利用职权为亲属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谋取利益;领导干部违反职责分工或规定程序干预办案;领导干部生活腐化堕落、赌博”等突出问题。 (叶桂牛 本报记者 袁星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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