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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价难降考验公共行政品质□张贵峰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14日01:32 安徽在线-新安晚报

  从10月10日起,国内各医院和药店对22种药品实行降价。但是,在很多药店表示没有降价品种的药出售,各大医院也是“尽量少用这些药品,以其他价格相对较好的品种替代”。

  (《中国青年报》10月13日报道)

  药品降价遭遇“肠梗阻”,公众在谴责药商医院在合谋抵制的同时,还要反思政府
部门在定价源头上的行政偏颇。

  管制药价是政府部门在为老百姓能买得到价廉物美的药履行公共责任。但是,在现实中,这种公共责任履行得如何?———据卫生部长高强的介绍,“政府定价包括了留给药厂的利润,留给流通环节的利润,留给医院的利润,所有的环节都考虑到了,只是患者的利益没有充分考虑到”,“药价不合理首先是因为政府定价太高。”所有环节都考虑到了,反而患者的利益旁落,政府部门竟然成了药商、医院的代言人,这样的行政立场,显然完全违背了公共行政的基本价值,损害价格管制应有的公益品质。

  因此,要实现药价合理,仅仅从一次次百分之几十的降价上做文章还远远不够,必须检讨政府定价本身———赋予政府药价管理足够的公益含量,还其维护民生健康权利的公共服务本性。如此一来,在药价管制上的行政品质有了保证,所有的政府药品定价也就有了一个公正的基础,那么,药商医院以其他高价药代替数量有限的降价药的伎俩,自然便失去了操作的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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