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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司私开会计抽屉查账 认为清点公司资产有权这样做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14日02:10 京华时报

  本报讯(记者刘轶滨)由于在账目清算中出现现金差,公司在会计不在场的情况下,打开其上锁的办公桌抽屉“清查”。为此,会计吴利(化名)以侵犯隐私为由将她所服务的碧辟(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告上法庭。前天,朝阳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2004年12月2日,公司财务部在对现金账目进行突击清点时发现,吴利经手的实际现金比账目现金少了约一万元人民币,吴利随即被停职调查。

  2月7日,吴利在人事部工作人员的陪同下到办公室准备交接工作,发现她的办公桌下原先锁着的3个抽屉被打开了,里面放有现金的袋子不翼而飞。公司称,他们已于2月3日在3位工作人员在场的情况下,用备用钥匙打开抽屉进行清理,取走了人民币和港币共1万余元。

  吴利说,抽屉里有她的私人物品,公司的行为侵犯了她的隐私权。于是,吴利将公司告上法院,要求公司道歉并返还非公款。

  公司的委托律师艾宏则称,吴利不是普通工作人员,而是会计,她的办公桌抽屉是公司的财务放钱的地方,按照财务人员的工作守则,她不应将私人钱物和公司的钱款在此混放。在解释公司开抽屉的动机时,艾宏说,吴曾在账目调查过程中说明属于公司的一笔3000元钱款放在抽屉里,公司有权在办公场所审计和清点属于公司的资产。法庭没有当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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