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东城区110出警将被录音录像监督民警执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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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14日02:13 京华时报 | |||||||||
本报讯(记者卢国强通讯员李慕子) 东城警方昨天宣布,在全市率先对民警执法全程录音录像。此举不仅可以监督民警执法,还可以在发生恶意投诉时提供证据。 此次试点在东直门派出所。该所副所长王冰说,每名民警在处理110警情时均须携带数码录音设备,记录出警全过程。王冰说,按照规定,民警在出警时应尽量使用规范性语言。在日常执法中,往往由于民警过于口语化的语言遭到一些外地事主的误会。
录音资料每天都会储存到电脑中,并与每次出警的文字材料合并留存。当遇到群众投诉时,警方可以提取当时的录音资料进行鉴别,若民警无法提供录音,该投诉将被视为对民警的有责投诉。 此外,东城警方还在巡察支队的一辆巡逻车和一辆防爆车上安装了摄像系统,可以24小时记录巡逻车和民警的执法过程。若发生嫌疑人拒捕、闯卡,都会被摄像头如实记录。特别当巡警驾车追击可疑车辆时,摄像头可以记录追击的路线、时间等,万一发生交通事故,也可以提供相应证据。 -案例链接 昨天凌晨,一男子醉酒后打车,强行要求自己驾驶,出租车司机报警。东直门派出所民警接警后将男子带回派出所。不料,酒醒后,男子表示不知道醉酒后的作为,反而指责民警无端将其带到派出所是违法的。民警立即给他播放了当时的录音,这名男子随即承认了错误。 -专家说法 既能保护民警也能监督民警 对于东城警方的做法,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治安系副教授谢川豫昨天表示,这是我国执法观念和理念上的进步。 谢川豫说,在一些发达国家,早就采用在警车上安装摄像器材等方法记录警察执法过程。在我国,警方采取这种方式是由于国内执法环境、要求发生变化而引发的。一方面民警执法中遭袭击的可能性存在,另一方面民警违法执法的可能性也存在。“我认为,东城做法的初衷更偏重于后者”。 东城警方的做法有两个好处,一是当发生恶意投诉时警方可以出示相关证据,保护民警,另一方面对警察按规范执法能起到监督和约束作用。本报记者卢国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