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柔和"、"低烟碱"等字眼将禁止使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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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14日02:28 新闻晨报 | |||||||||
□据新华社北京10月13日电 《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在华生效三年后,所有烟草制品的包装上,须印上不低于30%面积、可轮换的健康警语。这是记者13日从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卫生部等联合举行的“中国履行《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启动仪式”上了解到的。
公约规定,生效三年后,禁止烟草制品包装上使用“柔和”、“低烟碱”等词语。健康警语须巨大、明确、醒目,以占包装主要可见部分面积的50%或更多为宜,但不应少于包装主要可见部分面积的30%。 《烟草控制框架公约》是由世界卫生组织主持制定的全球性公约。中国政府于2003年11月签署了公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