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乱扔烟蒂引发大火判刑还罚款四万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14日02:52 海峡都市报

  N本报记者郑建彬通讯员王日添

  本报讯乱丢了一根烟蒂,引发山林火灾,结果当事人换来了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及4万多元罚款。近日,福州中院作出终审判决。

  2003年12月21日上午9时许,连江县蓼沿乡白沙村村民谢某到该县蓼沿乡白沙村“长
里湾”山场挖草药。休息时,将未熄灭的烟蒂随意丢在路边草中,走出五六十米远后,烟蒂引燃山草,并迅速蔓延,经林业部门技术鉴定,火灾过火面积202亩,其中林地面积167亩,宜林荒地35亩,松木蓄积量为317立方米,直接经济损失51060元人民币。案发后,其家属主动补植栲树苗160亩(价值6000元)。今年6月2日,谢某被连江县森林公安机关抓获并刑事拘留,同年6月10日批准逮捕。福州中院以失火罪判处谢某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及4万多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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