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大钳一挥盗窃变抢劫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14日03:02 现代快报

  快报讯(通讯员李自庆赖争争记者朱俊骏)蟊贼凌晨用大夹钳等作案工具偷盗三轮车时,不料被车主发觉,车主奋勇抓贼,而此时盗车贼却突然回头,用作案工具将车主打伤。盗窃从而演变成了抢劫。昨天,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以抢劫罪,一审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3年6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现年56岁的被告人纪殿福,是安徽省利辛县人。今年2月19日凌晨,纪殿福在南京市
石头城116号实施作案,就在他使用事先准备的大夹钳等工具撬窃停在院内的一辆三轮车时,一不留神碰到了旁边小平房的门,发出的声响一下子惊动了车主蒋某。

  纪殿福见势不妙,随即弃车逃跑,蒋某冲出房门拼命追赶,当追至石头城114号门口时,纪殿福见只有蒋某一人在追自己,于是回过头来与蒋某较量,用大夹钳将蒋某的头部打伤。此时附近市民听到蒋某的喊声,一个个冲出来捉拿盗贼,纪殿福最终没能逃脱。事后经鉴定,蒋某的头部损伤程度构成轻伤。

  庭审中,被告人纪殿福对起诉指控的事实和定性持有异议,其辩解意见是:“我在偷车时被发现后逃跑,被害人追我,并打我,我手上的大夹钳碰到了被害人的头,我是盗窃,不是抢劫。”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纪殿福在实施盗窃行为被他人发现后,为了抗拒抓捕而当场使用暴力,且致抓捕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法院依据查明的事实,故作出上述判决。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