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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局出台《太原市大学生创新创业扶持办法》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14日03:10 山西晚报

  本报10月13日讯(记者马继玲)为实施科教兴市战略和人才强市战略,太原市决定对大学生创新创业活动给予扶持资助。符合条件的大学生,经申请,其承担的科研项目将可能被列入市科技计划得到扶持。今日,记者从太原市政府获悉,太原市科技局已就此出台《太原市大学生创新创业扶持办法(试行)》。

  根据扶持办法规定,大学生创新创业扶持的对象分三类:太原地区国家全日制高校
工科和有关理科专业的在读博士生;应届毕业的硕士生、本科生;以及上述专业毕业3年内在本市领办科技型企业的博士生、硕士生、本科生。扶持对象申请扶持的项目,需符合太原市产业导向与科技创新需求,具有一定的技术先进性与开发价值。

  据了解,扶持采取科技项目形式,有两大类项目可申请扶持:

  一类是大学生独立承担或主持承担、能形成自主知识产权的科技创新项目。每年重点支持在读的博士生10名,应届毕业的硕士生和本科生各10名。博士生补助3万元,硕士生补助2万元,本科生补助1万元。如果是专利项目,可同时申请太原市专利资助专项。

  另一类是大学生在太原市领办科技型企业、民办科研机构(须是该企业的出资人)的科技创业项目。每年资助20项,分别给予5—15万元的支持,对实施好的项目给予滚动支持。如果项目规模较大,可同时申请太原市科技风险投资专项。

  据悉,凡符合扶持条件的项目,大学生可按太原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要求,提供相应的申请材料。太原市科技局将委托高校和科技中介机构分别受理大学生提出的科技创新、创业项目申请,并根据高校和科技中介机构的推荐意见,经专家评审后公示,列入太原市科技计划给予支持。

  对实施效果好、需继续扶持的大学生创业项目,由项目承担者提出申请,太原市科技局根据实地考察情况和专家评审意见,给予滚动支持。

  (来源:山西新闻网 山西晚报 网络编辑:金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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