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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究责任不搞“下不为例”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14日03:31 深圳商报

  市公安局全面开展“问责”“治庸”加紧制定《深圳警察通令》

  追究责任不搞“下不为例”

  深圳商报记者黄顺通讯员龚宣

  在全市上下掀起“责任风暴”、实施“治庸计划”之际,作为全市公务员系统中人员最多的公安部门,又将如何通过“问责”、“治庸”,提高警务效率和管理服务水平?近日,市公安局主要负责人就这一问题接受了记者的采访。

  “责任心不强”是突出问题

  据了解,近两年来,全市公安部门通过深入推进执法观念革命,加强执法教育培训,开展正规化建设和大讨论、大练兵、大接访活动,警务效率和执法服务水平有了明显提高。

  目前公安工作和队伍也还存在不少问题,其中一个突出的问题是,部分领导干部和民警责任心不强,执行力较弱,严重影响了警务运作效率。

  每个环节都要有人“买单”

  市公安局党委认为,要在全市16000多名民警中掀起“责任风暴”,通过铁律治警、铁面问责,最终做到警令如山、执行高效。

  铁律治警首先要有铁的纪律,也就是科学、严格、详细的规章制度。市公安局正在统一建立标准化的质量管理体系。

  近期重点对内务管理、办公秩序、民警言行等进行严格规范,对各项规章制度进行细化,增强操作性;同时,加快制定《深圳警察通令》,拿出科学具体的岗位职责“说明书”,将所有岗位责任细化、量化和法定化,在岗位之间、部门之间建立无缝“责任链条”,做到每个环节都有人负责、有人“买单”。

  问责制不搞“下不为例”

  铁律治警必须有铁的执行。为此,将在全市公安系统建立铁面“问责”机制。

  市公安局党委明确,今后各项决策、各项任务,都全面落实一把手责任制,即分局长、处长向市局局长负责,所队科长向分局长、处长负责,民警向所队科长负责,谁出了问题就严格追究谁的责任,决不搞“下不为例”。

  同时,为避免“问责”失当,将完善绩效考核机制,根据不同岗位的要求,明确与职位相适应的基本考核指标。按照“月考核、年积累”的原则,每月定期考评、排名并公布,年终考核时,以集体和个人总评分为基准,实施相应奖惩。

  该负责人表示,为有效发挥“问责”对工作的促进作用,市公安局将研究建立“科学、合理的责任监督体系,从以往偏重于事后监督向注重过程监督转变,从年终算总账向一事一‘买单’转变”。

  对窗口单位要“明察暗访”

  该负责人同时表示,为使“责任风暴”刮到要害,产生最佳效果,市公安局将从与市民群众打交道最多的窗口单位、一线执勤民警抓起,从群众最关心的问题抓起。

  在今年4月、9月先后开展3次全面督察、检查和最近开展正规化建设、国庆警务和“五条禁令”执行情况检查的基础上,市公安局近日结合“公安部大练兵”、“正规化建设考核”和“科技强警示范市建设检查验收”等内容,从市局机关抽调专门人员,在全市公安机关开展执法质量、内务管理及窗口服务的专项检查。

  发生重大案件及时向社会通报

  市公安局还将大力加强警察公共关系建设,全面促进警务效率的提高。

  该局主要负责人表示,今后警队将更加注重与社会各界、市民群众及媒体的沟通,进一步增加警务活动透明度。除继续坚持每周警情通报、新闻发言人等制度外,将完善重大警务公开机制,今后凡出台与市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警务措施前,将广泛征询市民群众意见;发生重大刑事、治安案件后,将在第一时间向社会公布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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