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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反腐的标志性文本——省委贯彻落实惩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的《实施意见》解读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14日04:00 四川在线-四川日报

  9月下旬,省委正式出台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在我省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史上,还没有哪一份文件,像《实施意见》这样系统、完整地体现制度反腐的理念。”省纪委有关负责人作出如此评价。

  作为当前和今后若干年四川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指导性文件,《实施意见》
特别注意在制度建设的前瞻性、有效性和可操作性上下工夫,闪耀着很多亮点。

  亮点一:从纪委“包打天下”向社会反腐转型如今,提起反腐,一般人都认为是纪委的事情,“指点”者多而行动者少。《实施意见》的贯彻实施将改变这一局面,党政机关特别是与人、财、物有关的敏感部门再也不能“事不关己,高高挂起”。

  《实施意见》充分贯穿了“社会反腐”理念,提出把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并对每一项工作任务进行分解,明确政府各部门、各厅局在惩防腐败体系建设中应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同时,提出大力加强廉政文化建设,采取多种切实有效的形式,让廉政文化在社区、家庭、学校、企业和农村生根、发芽、成长。

  政府社会双管齐下、党委统一领导、党政协同配合、纪委组织协调、群众积极参与———新的反腐败工作格局的形成,将改变过去纪委“包打天下”的局面。

  亮点二:推荐使用干部,推荐者终身担责干部出问题,把关不严、监管不力是重要原因。而在种种关口中,领导干部推荐使用干部这个环节,是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随意性最大的“地带”。

  《实施意见》第四章第十四条第一款明确提出:“领导班子成员个人向党组织推荐领导干部人选,必须负责任地写出推荐材料并署名。”“2005年至2007年,开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记实制度》试点。”“认真执行《四川省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认定及责任追究办法》。”

  这意味着,今后领导干部在推荐干部人选时如果仅凭感情和印象办事,一旦推荐人选出了问题,将终身追究推荐者的责任。这一举措的实施,将有助于防止“带病上岗”、“带病提拔”,倡导任人唯贤的良好风气。

  亮点三:考核干部,不再以GDP论英雄

  一桩桩“形象工程”、“光彩工程”、“政绩工程”、“豆腐渣工程”让群众深恶痛绝。产生这一问题的根本原因在于,把GDP作为政绩评价的决定性因素。

  《实施意见》对我省开展“绿色GDP”考核作出安排和部署,在第五章第十七条第二款明确提出:“2006年至2007年,逐步推行体现科学发展观要求的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办法。”

  据悉,目前我省已率先在全国开展了绿色GDP考核试点,有关部门正在紧锣密鼓地研究制定相关考核办法。

  亮点四:构筑保护国有资产的制度屏障

  《实施意见》用较大篇幅,为保护国有资产构筑起严密的制度屏障,并把“严肃查处国有资产严重流失的案件”作为案件查办工作的重点。

  第四章第十四条第三款明确提出:“从2005年起,加快建立地方国有资产授权经营责任体系、国有资产经营预算体系、国有资产经营业绩考核体系和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法规体系”;“2006年,建立健全运作规范、监督到位的产权交易市场和国有产权交易信息监测体系,实行充分信息披露、公开竞价、专家询价制度”。

  同时,针对国有产权交易中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特点,《实施意见》明确提出“全面深入推进市场化配置资源”,除继续推进国有土地、矿山的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外,国有企业单位的采矿权转让必须进入市场,水电、旅游、文化、公共交通等资源也将逐步纳入资源的市场化配置范畴。

  亮点五:“政务公开”驶入立法轨道

  从1998年起,我省开始推行政务公开。但是,到目前为止,政务公开还是一个单纯的政府行为,并未进入立法轨道。

  把政务公开提升到法律法规层面,推进政务公开规范化制度化,《实施意见》为此制定了时间表:“2006年至2007年,研究制定四川省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违反政务公开的纪律处分规定。”

  许猛本报记者陈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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