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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为弱者维权又替恶人辩护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14日04:18 山西晚报

  ———对话太原市十佳律师向东 本报记者刘剑文/图

  背景资料

  向东,女,35岁,山西东奥律师事务所主任。当过7年中学教师的她,既是山西省青少年维权热线的负责人,又担任过“小四毛”、“三马虎”、“燕子帮”、“曹三胖”等涉
黑案件的辩护工作。为了给全省380万青少年解答法律上的疑问,她常年守着一部号码为“12355”的热线电话;为了司法的公正和法律的尊严,她又常常站在法庭的一角,为被告人做最后的辩护。鉴于她为社会做出的贡献,今年9月份她被评为“第三届太原市十大杰出青年律师”。

  孩子之事无小事

  记者:听说做律师以前,你当了7年的中学教师,怎么想起改行当律师了呢?

  向东(以下简称向):其实,当律师最初的想法是为了挣钱。因为当时太化效益不好,我所在的太化一中当时已经有半年没有发工资了。

  记者:做律师的初衷是挣钱,后来怎么又做起社会公益事业———接听起青少年维权热线12355了呢?

  向:一方面,做了7年的教师,习惯了跟孩子们打交道。另一方面,当了律师以后,一些青少年因为对法律的无知而导致的犯罪给了我很大的震撼。17岁的刘雯为了自谋出路,在后北屯村开了一间发廊。但没多久,她就因涉嫌“组织卖淫”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原来,刘雯的理发店开业后没有几天,卖淫女李青便要求刘雯为其介绍“客人”,条件是介绍一个人给刘雯30元钱。单纯的刘雯以为“干坏事的是李青,又不是我”,就答应了李青的要求。事情败露后,李青交了罚款便被放出,而仅仅得到过150元介绍费的她,却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一个花季少女,为了几百元钱不但败坏了名誉,还丧失了自由。这件事对我触动很大,使我萌发了在青少年中进行普法教育的念头。

  记者:拨打12355青少年维权热线的都是孩子吗?他们主要向你们反映一些什么样的问题?

  向:不全是孩子,60%以上是成年人,问什么的都有。比如:学校乱收费问题、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问题、校园伤害问题、网络问题、学习问题等,甚至2004年6月中央10台科技教育频道的停播,也有好多人打电话给我们,还有的孩子连“阿姨,今天是星期天,我想玩,可爸爸妈妈不让”、“阿姨,我和同学打架了,我该怎么办”这样的问题也打来电话。

  记者:连孩子玩耍和打架的事你们也管?

  向:在我们眼里,孩子的事无小事。这些问题看起来很稚嫩,但极有可能影响到孩子的心理成长,如果不及时处理,后果可能不堪设想。今年5月,一个孩子在大街上骑车把另一个孩子撞了,被撞的孩子竟然把撞人者非法拘禁长达5个小时,那个孩子为了逃跑,差点想从四层高的窗户上逃出。幸亏有人及时拨打了我们的12355热线,被绑架的孩子才被及时解救。

  社会责任排第一

  记者:除了17岁的刘雯,你接触过的年龄最小的罪犯多大?他们的犯罪有何特点?

  向:因抢劫14元钱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的李龙,是我接触过的年龄最小的罪犯,2004年9月2日被刑拘时刚满14岁。调查中我发现,14元钱是李龙先后7次向7个同学抢得。“每次只抢2元钱,从不多要”,原来,一次上网费是2元钱。为2元钱的上网费锒铛入狱,这个代价太大了。反复交流后,李龙告诉我说,来到学校,老师不喜欢他,把他放在教室的最后一排;回到家里,看不到母亲,因为母亲和父亲离婚了。虽然在我的辩护下,李龙最终被改判为有期徒刑8个月,但我却不能够因此而释怀。

  记者:刑期从2年减到8个月,你应该感到欣慰才是埃

  向:就律师而言,我的责任是尽到了,但8个月的有期徒刑对14岁的李龙将会有着怎样的影响?中途被打断的学业是否还能够继续?在最后一次会见中,李龙无不担忧地告诉我说“阿姨,我本来就学习不好,出来后,学习肯定跟不上了,我喜欢武术,你说我去学武术如何?”在鼓励他的同时,我把这个消息及时地传递给了他的父亲,没想到出来后的他真的进了一所武术学校。至此,一颗悬着的心才算彻底落了地。

  为一封信跑一月

  记者:12355是一条专门为青少年开设的热线,为什么拨打者60%以上是成年人?

  向:这一方面反映了家长对孩子教育的重视,另一面也反映了家长在教育孩子的过程中,确实遇到了一些问题。这条热线在服务孩子的同时,也起到了引导家长的作用。

  记者:也就是说,除了做孩子的工作,更多的时候,你们还要做家长的工作?

  向:是这样的。我这里有一封11岁女孩的来信,“我的妈妈和爸爸闹离婚,他们已经打了9个多月的官司了,好不容易有了判决,可妈妈不服,嫌法院把我判给了爸爸,向检察院申请了抗诉……青少年热线的叔叔阿姨们,法院的叔叔阿姨们,检察院的叔叔阿姨们,你们一定要帮帮我,让我有一个安定的家……”

  接到这封信后,在劝解无效的情况下,我们只好征求孩子的意见,问她愿意跟谁?可怜的孩子,面对父亲的时候,写愿意跟父亲的证明材料;面对母亲的时候,又写愿意跟母亲的证明材料。没有办法的情况下,我们只好找孩子单独谈话,告诉她如果在父亲和母亲之间,你只能够选择一个的话,你更愿意跟谁?孩子选择了父亲,这下母亲不干了,天天找女儿“谈话”,弄得女儿根本无法正常上学。无奈,我们只好再单独做母亲的工作。就是这样一封不足千字的来信,前前后后花费了我们将近一个月的时间。

  只对事实不对人

  记者:作为12355热线的负责人,你始终扮演着一个“守护神”的角色,作为律师,你又扮演着一个为当事人辩护的角色。站在和公诉人“对立”的角度上为犯罪分子,甚至黑社会成员辩护,是一种什么样的心情?辩护过程中,有过情感上的矛盾和冲突吗?

  向:“从犯罪分子的犯罪事实中,找到可以从轻判决的依据,然后,真实、公正、清晰地它把展示在法官面前”是律师的职责所在。但不能因此就认为律师是站在公诉人的“对立面”。我觉得,律师、法官和公诉人是站在同一个平台上的,所有的辩论其实都是为了进一步澄清事实,追求司法的公正性,维护法律的尊严。

  记者:既要保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又要维护法律的尊严。在具体的辩护中,作为律师的你们是如何找到这个平衡点的?

  向:所有的这一切都建立在大量的调查和取证之上。陕西女子张华因涉嫌诈骗他人11万元,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张华不服,上诉,接受二审委托后,我认真了解案情后发现,张华与西山煤电集团公司的陈明达成发运焦炭的协议时,确实是要做生意,并没有诈骗的故意。后因张华惟一的儿子被确诊为“脑瘤”,为了给儿子治病,作为母亲的张华将陈明给她的11万元货款交了手术费。得知此情况后,我多次辗转西安、北京等各大医院,调取张华儿子的病历及其相关证据。在这些证据及家属退赔11万元之后,二审法院最终采纳我的辩护意见,改判张华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

  记者手记

  “法庭上,唇枪舌剑一针见血;辩护中,才思敏捷滴水不漏”是律师最大的魅力所在。然而,2005年太原市十大杰出青年律师、山西省青少年维权热线负责人、35岁的女律师向东却说:“一个律师最重要的品格,不是辩护,而是倾听。”站在职业道德的角度上,律师应该锱铢必较地为当事人辩护,帮助他们打赢官司;但站在社会道德的角度上,律师又肩负着引导犯罪分子今后行为的责任。在向东看来,一个优秀的律师,不仅是辩护者,更应该是民主与法制的传播者。

  (来源:山西新闻网 山西晚报网络编辑:张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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