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查高层建筑火患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14日06:31 大众网-半岛都市报 | |||||||||
本报10月13日讯(记者刘纯来通讯员纪永红)几个单位合用一层楼,并在高层楼内搭建违法建筑堵塞生命通道,将受到停产停业处罚。记者今天从市公安消防局获悉,今天开始,消防部门对本市的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状况进行全面检查。 治理重点为建筑高度在24米以上的高层公共建筑和10层以上的居民住宅楼、商住楼。针对多家单位合用一个建筑物的场所、单位之间消防安全责任不清的现象,消防部门将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