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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将全面开放民间办高校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14日06:32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本报讯(记者 李娅 实习记者 刘润智)昨日,四川省高等教育工作会议在金牛宾馆召开,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张学忠,省委副书记、省长张中伟,省政协主席秦玉琴以及省领导王少雄、郭永祥、魏宏、徐世群、柯尊平、陈次昌出席会议,会议由省委副书记陶武先主持。各市州代表、部分省级行政部门代表、在川高校代表参加。

  省属高校实行生均经费预算管理

  会上下发了《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高等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意见》,提出四川省将从明年起,省属高校在科学核定生均定额的基础上实行生均经费预算管理方式,确保生均预算内事业经费逐年增加,到“十一五”末达到西部地区平均水平。会上还下发了《四川省2010年高等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征求意见稿,提出到2010年四川省高等教育达到全国高等教育平均发展水平。每万人口中普通本专科在校大学生数达到180人左右,高等教育的毛入学率达到25%左右。

  民间力量办高校将全面开放

  会议下发的《关于加快发展民办高等教育的意见》(征求意见稿)提出,四川省将全面开放民间力量举办高等教育的办学领域。到2010年,四川省将努力实现民办普通高等教育占全省普通高等教育在校生规模的比例达到25%左右的目标。同时在今后一个时期,四川省新增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校主要依靠民间力量来举办;独立设置的民办本科学校实现零的突破。

  意见提出,凡是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一切办学领域和形式,都鼓励积极探索和实践,鼓励民间投资办学主体选择多样化的投资形式和办学形式,实现办学主体、产权结构和办学形式的多样化。鼓励支持民间投资主体兴办高等学历教育。优先扶持兴办培养现代化制造业、服务业等技能型紧缺人才的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校;鼓励民办普通高等学校引进国外优质教育资源,积极开展中外合作办学;鼓励支持有条件的民办高校之间合并组建集团式的办学实体;支持民办高等学校与省内外高等学校合作举办各种形式的学历教育及继续教育。

  对民办高校引进的各类人才,实行与公办高校同等的户籍管理、职称评定和子女入托入学政策。政府机关、公办学校等事业单位干部、教师、职工经所在单位同意,从事民办高校工作的,可在一定年份内保留干部、职工身份。坚决制止对民办高校的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行为。鼓励利用闲置的各种国有资产和闲置的教育资源扶持民办高校的发展。同时实行土地使用权转移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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