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猫友“抢”伤猫惊动110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14日07:15 北京晨报

  专家建议:解救行动最好采取善意劝导

  晨报讯(记者 马多思 实习生 张睿)昨天凌晨2时许,“猫咪有约”论坛的猫友张小姐才离开派出所回到自己的家。前天晚7点,酷爱猫的张小姐和几位猫友在花园路为解救一只受伤的小猫,与猫主人发生冲突,被带到派出所。专家指出,由于没有相关法律支持,爱护小动物者在采取解救行动时应该采用善意劝导的办法。

  据一位女大学生告诉记者,几天前,在名为“猫咪有约”的论坛上,有网友呼吁大家解救花园路附近被水果商贩虐待的伤猫。

  前天晚7时,四五位网友相约来到水果摊。其中几人借买水果吸引摊主注意,另两名女猫友趁摊主不注意,将猫抱起交给一名同来的男生。摊主的孩子发现后大声呼叫,一名邻近的摊主拨打了110。经警方协调,昨日凌晨2时,该猫经过

宠物
医院
救治后被还回派出所,两名女猫友才被获准离开。

  记者于昨日下午3时来到水果摊,走进商铺便看见一条身长30厘米的小白猫斜卧在纸盒里睡觉。据女摊主讲,前几天,小猫被压伤了爪子,因为不影响行走,便没有将其送到医院,并不是虐待它。猫友张小姐告诉记者,这些网友抱走猫的主要原因是认为摊主对猫缺乏细心的照料。

  北京保护小动物协会救助部的廖先生认为,我国目前没有保护小动物的法律,小动物一般被看作是主人的财产,强力解救动物可能侵犯别人的财产,触犯法律,因此,在救助动物时,一定要采用解释、劝导、教育等方式。此建议得到张小姐等猫友的赞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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