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部门将定期通报人畜共患传染病疫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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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14日07:27 大众网-大众日报 | |||||||||
据新华社北京10月13日电为加强人畜共患传染病防治工作,加强部门协调和配合,卫生部、农业部13日印发联合制定的《卫生部农业部关于人畜共患传染病防治合作机制》。 合作机制明确,两部门要建立部门例会制度,每季度召开一次;定期通报全国人畜共患传染病的人间和动物疫情。发生人畜共患传染病暴发疫情要在接到疑似或确诊报告后24小时之内互相通报,并且根据疫情情况,双方共同组织专家组,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及实验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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