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安改革小型水利产权制度 农村用水矛盾得缓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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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14日07:49 荆楚网-湖北日报 | |||||||||
荆楚网消息(湖北日报)通讯员陈克斌、甘景世报道:“我今年秋播卖水赚了4000元。”10日,刚从水库回家的刘敦沐一脸的高兴。 刘敦沐是远安县茅坪场镇福河村农民,今年承包了本村的先锋堰,春耕、秋播仅卖水就赚了1万元。
眼下,入股购买水库、堰塘,承包渠沟,租赁灌站等小型水利设施,成为远安农民的投资热点。县内大小水利工程9336处,已有72%被人承包。 以前,因水利设施无人维护,毁坏或闲置严重,农民常常为争水发生纠纷。2000年开始,远安以“明确所有权、放开建设权、搞活经营权、保障受益权”为原则,将农村水利设施宜卖则卖、宜包则包、宜股则股、宜联则联。 远安小型农田水利设施的产权制度改革,打破了以往水利设施“公有公管”的经营模式,形成了社会各界投资水利建设的多元化市场运行机制,有力地保证农田得到灌溉,水利设施得到维护。一些乡镇成立了农民用水协会,作为水利设施的所有者和管理者,协会收取一定的水费,并以此维护水利设施,增强水资源的保护和管理。此举使农田灌溉保证率由过去的60%上升到90%,水费价格由过去的亩均30多元下降到20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