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率先推进交通事故处理三快速四公开机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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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14日08:17 华商网-华商晨报 | |||||||||
晨报讯(记者 杨芳)“122”报警电话响三声无人接听,发生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可拨打交警支队设立的举报电话23106936投诉。 昨天下午,沈阳市公安局副局长刘伟向媒体宣布,沈阳交警将在全国率先推进交通事故处理“三快速、四公开”原则,并公布了新推出的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十项举措。
“三快速、四公开”缓解交通拥堵 “造成沈阳市交通拥堵,60%~70%的原因是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缓慢造成的。” 刘伟副局长表示,沈阳市在1998年就推出“三快速、四公开”的工作机制,但是随着《道路交通法》的实施,该举措也相应的发生了变化。 据悉,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可以通过各个区大队设立的电子触摸屏或《道路交通事故处理指南》(可直接向办案民警索取)了解相关情况。 警方鼓励轻微事故“私了” 交警支队赵跃副支队长说,“损失在2000元以下、当事人对事实无争议并且车辆可自行移动的非伤人事故,我们鼓励当事人‘私了’。” “‘私了’的事故双方要迅速离开现场,否则还是免不了‘经官’和至少200元的罚款。”赵副支队长说,“‘私了’双方只要到各区交警大队索要一张当事人自行处理交通协议书,填好后,就可去参保公司办理相关事宜了。” 此外,持有效证件无饮酒等情况、未造成伤亡或者人员轻微受伤的事故,当事人对事实无异议可走简易程序,所有适用简易程序的道路交通事故,一律由路面执勤民警处理。 对办案人不满意可要求换人 当事人对办案人不满意或有疑义,可在大队长接待日(每周四)提出书面申请,经大队长同意后,大队将为其变更办案人。 “如果当事人的要求合理,我们可以无限次地更换办案民警!”赵副支队长说。 此外,十项新举措还包括:推出《沈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规范(内部使用)》、建立咨询听政制度、设立交通事故处理专家咨询组、设立交通事故处理咨询日(每月第一周的周三下午)等。 三快速、四公开 快速接警:这种工作机制要求122接警电话铃响3声,电台呼叫3次,值班调度人必须应答; 快速出警:早7时至晚6时,交警调度部门下达出警指令后,位于二环路内(不含二环路)的事故处理民警要在5分钟内到达现场,二环路外城市道路10分钟内到达现场;晚6时至次日早7时,二环路内(不含二环路)15分钟内,二环路外城市道路20分钟内到达现场。国省级公路和高速公路按每分钟1公里和1.6公里的速度到达现场。其它道路比国省级公路出警时限延长10分钟。如遇有影响出警的特殊情况,出警人员应及时向交警支队指挥调度部门报告,经批准,出警时间方可适当延长。 快速处警:对适用简易程序的交通事故,实行一名执勤民警处理,民警到达现场后,10分钟之内拆除现场。对不适用简易程序的交通事故,专业事故处理民警到达现场后,要迅速开始现场勘察工作,20分钟内拆除现场。现场特别复杂的,处警人员应该及时向支队指挥调度部门报告,经过批准,时间可适当放宽。 “四公开”是指办案程序公开、事故认定公开、损害赔偿标准公开和相关违法责任者处罚公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