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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院长雇凶杀人受审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14日08:22 潇湘晨报

  据新华社电曾引起社会关注的内蒙古科技专修学院院长张明德涉嫌高价雇凶杀人一案,由呼和浩特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13日上午在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经检察机关审查查明,1998年8月至2001年初,被告人张明德开办的内蒙古科技专修学院,先后聘请武铮、刘治国任教。2001年3月间,因研究生班招生及利益分配等问题,张明德与武铮、刘治国产生矛盾。后武铮、刘治国又去内蒙古管理经济学院任教,并开办研究生
班,向社会公开招生,由此引起张明德的嫉恨。同年7月间,张明德与此案另一被告人王韵虹预谋杀害武铮,因此付给王韵虹20万元。王韵虹于同年9月3日晚8时许将武铮骗上自己开的一辆三菱越野车,在车内将武铮杀害,将尸体抛至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河西公司地界一树林的旧坟坑内。后应王韵虹的讨要,张明德先后又付给他10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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