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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委十标准为初中生“减负”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14日08:29 每日新报

  每学期只考一次下午 新报讯 【记者贾林娜】昨日从有关部门获悉,从10月20日起,本市将开展减轻初中学生过重课业负担专项督查。督查将分两个阶段进行,凡是违反市教委制定的初中生课业负担十条底线标准的学校,将受到通报批评。

  据悉,此次专项督查的十条关于减轻初中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的底线标准包括:

  1.学校和教师要真正地实施素质教育。

  2.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都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

  3.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严格执行课程计划,不得随意增减任何学科的课时。学校要杜绝因增加考试科目课时,而减少或挤占非考科目课时的现象。

  4.学校只能选用市教研室编写的一套质量监测资料或评估试卷。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教学研究部门和学校不得随意增加考试次数、考试科目和考试难度。每学期只能举行一次考试;并按照课程标准或教学大纲及教材的要求编制试题,不准出偏题、怪题。学校评价学生的范围应当包括思想品德、文化知识、身心健康及其他方面的综合素质。不得以考试成绩给学生排名,不得以学生的考试成绩作为唯一标准评价学生。

  5.学校要严格控制学生每天在校活动总量,学生在校活动时间不超过 8小时,要保证学生下午5:30以前离校。除初中毕业年级可以对少数学习确有困难的学生组织补课外,其他年级严禁举办各种名目的文化课补习班、提高班。学校不设午自习、晚自习,不得随意占用双休日、节假日上课或补课。要切实保证学生每天1小时的体育活动。

  6.严格控制学生家庭作业总量,初中学生家庭作业一天不超过1.5小时。严禁给学生布置重复性、惩罚性作业,保证学生每天睡眠时间不少于8.5小时。

  7.控制学科竞赛。任何单位和团体均不得组织面对初中一、二年级学生参加的各类学科竞赛。

  8.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要严格清理本地区面对初中学生举办的各类学科培训。社会培训机构包括设置在教学研究部门和学校内部的培训部或培训学校,业务范围仅限于课外兴趣和特长培养,不得以任何名目举办或变相举办与学科教学有关的补习班、提高班、特长班。

  9.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的主要负责人是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10.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和区县政府教育督导部门要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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