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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象部门将发布突发气象灾害预警信号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14日09:20 宁夏日报

  本报讯 (记者 连小芳实习生李卫卫)记者昨日获悉,自治区气象部门将在媒体及各城市繁华地段向公众发布突发气象灾害预警信号,这是针对我区防灾减灾方面的“软肋”而采取的应对措施。

  据悉,我区气象灾害造成的损失占各类自然灾害的70%左右。因灾害性天气致使的人员死亡、失踪以及引发的山洪、塌方、泥石流等灾害平均每年给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造成的损
失约2.8亿元。

  多年来,尽管气象预报服务为我区组织防灾减灾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受气象探测、预报等科学技术装备水平的限制,一些灾害性天气的预报时间周期较长,而我区容易造成灾害的天气又多为突发性天气,影响范围往往只有几十公里,时间常常不足几个小时,很难在常规天气预报节目中及时播出。加上灾害性天气的预警信号用语不规范,传播渠道不够畅通,与各地、各单位防灾预案结合不紧,难以达到组织有效防御、减少损失的目的。为了解决上述问题,自治区政府决定建立权威、统一、规范的突发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制度,除县级以上气象主管机构及其所属的气象台站外,其他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向社会发布预警信号。

  预警信号由名称、图标、含义和防御指南四部分构成。预警信号分为暴雨、高温、寒潮、大雾、雷雨大风、大风、沙尘暴、冰雹、雪灾、霜冻、道路积冰等十一类。预警信号按照灾害的严重性和紧急程度,总体上分为四级,颜色依次为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同时以中英文标志,分别代表一般、较重、严重和特别严重。新闻来源:宁夏网宁夏日报(http://www.nxnet.cn) 责任编辑:马江 田丽 实习生:马彦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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