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国企高管将公款“体外循环”被判重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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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14日09:20 黑龙江日报 | |||||||||
北京市两名临近退休的国有企业高级管理人员采劝体外循环”的手段,将国有资金存款利息76.5万元用于个人购买汽车使用。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日前作出一审判决,以贪污罪判处原北京建工集团副总经理兼北京安居住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崔健起有期徒刑14年,判处原北京安居住房股份有限公司总会计师李克复有期徒刑11年。 (新华社北京10月13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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