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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民族与民主的思辨中建构现代国家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14日09:23 南方日报

  南方论坛

  徐勇

  如果说在1980年代政治学的视野中是“有国家无社会”的话,那么1990年代政治学界最为流行的是国家与社会的二元分析框架,旨在发现市民社会以及公民社会在中国的萌生。
在这一过程中,学界有意无意地遮蔽了国家与社会框架的另一维度——国家。进入新世纪以后,对国家的论述逐步增多,大有“回归国家”之势。由此出现了种种政治设计,如回归传统的儒学政治,要求建立王道国家等。在此风向中,需要追问:我们要回归的是什么“国家”?我以为,随着市场经济发展和市民社会的成长,必然指向的是现代国家的建构。因为,正如没有一个以市场经济和公民权利为根基的现代公民社会,就难以建构一个现代国家一样,没有一个现代国家,现代公民社会也难以建构起来。

  现代国家是一种持续运转的强制性政治组织,其行政机构成功地垄断了合法使用暴力的权力。作为现代民族-国家的核心是主权。主权对内属性是统治国家的最高权力。那么,这一统治权归属于谁,由谁来行使,按照什么法则来行使,从而才能保证国家的持续运转呢?这是现代国家建构必然会产生的权力归属、权力配置和权力行使的制度性问题。如果说,民族-国家是现代国家组织形式,所要解决的是统治权行使范围的问题的话,那么,民主-国家,则是现代国家的制度体系,所要解决的是现代国家根据什么制度规则来治理国家的问题。

  传统国家的统治合法性来源于自古有之的“传统”,人们对这种无论是“天意”还是人为的“传统”深信不疑,由此保证统治体系的连续性。而现代国家的统治是法理性统治。法理性统治则是为了保障主权在民原则得到具体的体现。正是出于人民同意的这一合法性基础,现代国家均是依据民主的原则构造其政治体系,并以明确的法律形式固定下来。由于合法性统治的基础是人民同意,因此,在现代民主-国家的制度体系中,公民权利是重要组成部分。

  建构民主-国家的目的就在于能以法律制度的方式确认其本国国民为享受法定权利的公民。公民权利是主权在民原则在国内政治生活中的具体体现。

  由于公民权利的存在和发展,必然生长出一个以公民权利为核心的公民社会。现代国家与公民社会是相互依存和相互制约的伴生物。如果没有现代国家,就不可能以国家法律的形式确认公民权利,也不可能运用国家力量保护公民权利,因此也不可能有公民社会。但是,国家作为一种公共权力,作为一种被垄断的暴力,并不能总是合理和有效地保护和确认公民权利,甚至有可能运用其垄断性暴力侵害和妨碍公民权利。这就需要有一个自由自主自治的公民社会,以此制约国家权力,防范国家权力的无限扩张并脱离人民意志。

  一个健全的公民社会不仅是现代国家建构的产物,更是现代国家建构的基础。与欧美国家相比,中国的历史进程有其特殊性。但现代化进程带来的世界体系不可能使中国置身于以现代性为核心的世界体系之外,其历史过程也必然有其普世性。愈是进入现代世界体系,愈是这样。

  中国的现代化和现代国家的建构是在外国入侵的情况下发生的。现代国家的建构首先是以民族主义为旗帜,要求建立独立统一的民族-国家。孙中山是现代国家在中国的创立者。他深刻地反思了为什么作为人口最多的中国在西方列强的入侵下不堪一击,甚至有亡国灭种之忧的原因,这就是“一盘散沙”。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建立标志着现代国家建构在中国的真正开始。首先是结束了半殖民地的历史,主权国家得以形成,但是,1949年后的现代国家建设却是十分不平衡的。由于多重原因,随着民族-国家的建设,没有能够及时地建构一整套民主制度,以保持政治体系持续不断地运转。“文化大革命”的内乱说明,没有民主-国家的建构,民族-国家也缺乏稳固的基础。正是基于此,文革后,邓小平提出了“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就没有社会主义的现代化”的主张,认为“领导制度、组织制度问题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由此提出了稳步进行政治体制改革和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任务。

  儒学复兴者寄希望于回归“传统国家”,也就是回归于儒学政治。可是,在当今现代化、全球化浪潮中,我们不说是否能够回归于传统国家,就是能够回归又有何意义呢?儒学复兴者的假设,就是当今世界的所有人都已陷入到黑暗的迷惘之中,唯独在古老的传统中有一束光芒在那里孤独地笑傲人间。只要向那里奔去,世界从此就会一劳永逸的大同和清明。然而,这一假设却是虚幻的。如果说儒学政治能够带来一片清明,为何以儒学政治为根基的传统中国却充满着“官逼民反,不得不反”的霸道和残暴的循环呢?为何强大的帝国在西方文明的挑战下不堪一击呢?可见,回归传统国家并不具有政治的合理性。

  对于处在现代化、全球化浪潮中的当今中国来说,更主要的任务仍然是建构,是建构一个民族-国家与民主-国家相对均衡的现代国家。通过民族-国家的建构为每个国民的自由发展提供组织平台;通过民主-国家建设,为每个公民的平等发展提供制度保障,由此达致每个国民对国族的高度认同和忠诚,并不断提升国家的能力。舍此,别无他途。

  作者系华中师范大学政治学研究院院长,中国农村问题研究中心主任,“长江学者”特聘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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