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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全省刮起治理风暴 将从严治理外挂车辆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14日09:34 中国广播网

  中广网沈阳10月14日消息 (记者耿旭)今后,凡辽宁省境内单位或个人再也不能将从事营运的车辆落户到外盛挂外省牌照,对于已经挂上外省牌照的车辆要尽快办理转入手续。10月12日,辽宁省交通征稽局对外发布:辽沈地区将刮起首次治理外挂车辆的风暴。

  据了解,从即日起至10月末,为宣传取证阶段;11-12月,养路征稽部门将联合交通执法、公安、税务、工商等部门对全省外挂车辆进行拉网式大排查。同时利用全省征费网
络系统采取人工与高科技相结合的方式对外挂车辆“全天候”稽查和跟踪,暂扣外挂车辆并按规定严肃处理;2006年1-6月份,将针对治理重点、难点以及非法中介组织或个人采取强制措施,实施严管重罚。

  辽宁省公路局、高速公路管理局也将在这次整治中加强对外挂车辆的管理。对发现的超载超限的外挂车辆实施严管重罚。公路收费站从2005年11月1日起,一律不给外省籍车辆办理月票。

  为鼓励外挂车主早日“转籍”,交通征稽部门对于2005年11月1日以前,主动转回辽宁省落籍或主动在辽宁省缴纳税费的外挂货车辆,将予以阶段性优惠政策,即为转回的第一自然年的包干缴费比例不低于一年八个月。 目前,辽宁省外挂车辆约7000台,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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