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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种药品降价执行情况不一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14日09:36 无锡日报

  本报讯(记者顾潜)国家发改委公布的22种药品降价已于10月10日起执行,物价部门日前对各级医疗机构进行了督查,结果发现执行情况不尽相同。

  为保证此次药品降价及时、准确落实到位,物价部门组织人员对多家医院进行了督查,结果发现,第一人民医院、第二人民医院、第三人民医院等大型医院对降价措施落实较好,各降价品种的规格、剂型、原零售价、现零售价都能在显要位置张贴公示,使患者一目
了然,电子触摸显示屏上药品价格也已及时更新。然而,仍有少数医院未按规定张贴公示,个别医院还在继续使用少数无规格的药品,部分小型医疗机构及药店,以未接到调价通知为由暂未按要求执行降价,物价部门一一督促其尽快落实到位。

  督查过程中,物价部门反复向各级医疗机构宣传此次药品降价政策,强调医院药品的加价率一律不得超过15%、降价药品销售数量不能因降价而发生明显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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