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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证遗失补证有新规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14日09:43 扬子晚报

  本报讯由于近年来南京房地产市场持续火爆,房管部门在房屋权属登记管理中发现涉及房产欺诈的行为也日益增多。除伪造、变造各类证件外,近期假冒证件遗失现象也呈上升趋势。为防止利用已挂失的原权属证书办理房产交易、抵押登记,造成第三方经济损失,南京市房产局产权市场处昨日推出新规:凡产权人申办遗失补证,需到房产档案馆(华侨路52号)查阅相关权证信息。同时要求产权人夫妻双方共同到场,并携带本人身份证件、结婚证书以及户口簿等相关证明,如遇特殊情况可由当事人一方写出“具结”。产权人必须凭档案馆
出具的证明,在本市报纸上刊登遗失启事,登报一个月后,产权人凭整张报纸及档案馆出具的证明,到受理窗口重新补办产权证。(方市兴马祚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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