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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街贴“大字报”竟为追讨旧债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14日09:46 金羊网-新快报

  律师认为此举不但影响市容,还可能违法

  新快报讯(记者 苏郎 通讯员 谢俊忠) 借债还钱,天经地义。不过,追债也要通过合法的途径,否则就可能触犯法律,近日,南海区某镇就出现了追债的新招数———贴“大字报”,令路人众说纷纭。

  据了解,在该镇路边一些小巷的墙上,特别是人流量较多的地方,墙上面都贴有写着“南海××村人覃×覃××欠债无还何日还”字样的“大字报”。纸长约50cm左右,宽约40cm左右,字是分成两行写,都是用粗的黑体字电脑打印成的,让人一看起来不禁会想到文革期间铺天盖地的“大字报”。从字面上理解是覃×、覃××欠某人的债没有偿还,而债主在追讨无果之下才贴出这等字样的“大字报”来讨债。

  在贴有这些“大字报”的地方,不时会听到有路过的人在议论。有人认为这种方式讨债不理智,给人有点过分之嫌;有人说对于这种欠债不还的人,就应该这样让他出出丑。

  上了年纪的麦叔认为,人与人之间形成债权债务关系,一般关系都比较好,有生意或人情方面的交往。采用这种方式来讨债不好,这并不是最理智的选择。弄不好的话,不但债没有讨回,反而双方矛盾会闹得更加激烈,连人情味都没有了,还会有可能被人告上法庭。

  对此,记者采访了南海区一家律师事务所的麦律师。麦律师说,如果大字报上写的这2个人真是当事人的债务人,欠当事人的债不还,那么债权人采取这种方式追讨债务并不违法;如果纸上写的那2个人并没有欠当事人的债,那么贴“大字报”就触犯了法律,构成了诽谤对方之罪。他们完全可以到法院去告对方诽谤。

  麦律师提醒当事人,如果对方真的欠钱不还的话,当事人完全可以拿起法律的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把这2人告上法庭,让法院为自己讨债。加上乱张贴影响市容市貌,违反了市政有关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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