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人民监督员制度以来监督案件6700余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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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14日10:21 中国西藏新闻网 | |||||||||
记者宋伟报道:自2003年8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启动人民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以来,截至今年8月底,人民监督员共监督不服逮捕决定、拟不起诉、拟撤案等“三类案件”6719件。全国1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2789个检察院开展了人民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占全国各级检察院总数的86%,共选任人民监督员19015名。 最高人民检察院12日在京召开人民监督员制度试行两周年情况通报会。最高人民检察
实行人民监督员制度,强化了对查办职务犯罪工作的监督,直接防止了一些案件的处理偏差。统计示,在6719件监督案件中,人民监督员不同意检察机关拟处理决定的315件,占全部监督案件的4.7%,其中不同意的表决意见被检察机关采纳的155件,占不同意表决意见的49.2%。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