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英语四六级报名政策确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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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14日10:28 北方热线网 | |||||||||
北方热线网——沈阳日报讯10月13日,辽宁省招考办公布了辽宁省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报名政策。 根据教育部规定,已经毕业但仍需参加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的本科毕业生,可于2006年6月之前(含2006 年6月考试)回原高校报考。2007年1月起,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将不再接受非在校生报名。
为了解决部分毕业生报考要求,省招考办决定2005年12月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继续委托有关市招考办另设报 名点接纳高校毕业生和符合条件而没有报名点的考生报名及考试。 据了解,沈阳市个人报名的考生可以到沈阳航空工业学院成教院报名。这包括在辽宁省工作或学习的外省大学本科毕 业生;原毕业学校接纳报名考试确有困难的辽宁省内高校大学本科毕业生;获得大学英语四级合格证书及获得CET四级成绩 425分(含425分)以上的毕业生才能报考大学英语六级;获得高等学校英语应用能力A级考试合格证书的专科毕业生。 集体报名的考生,如获得高等学校英语应用能力A级考试合格证书的高职学院在校生(未设立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 考点的学校),由学校统一组织到省招考办报名。报名时间为10月15至16日。 报名时需考生本人到场,带齐材料。未领取到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报告单的高校毕业生,可持毕业学校教务处开具 的成绩证明报考。(田丹、周家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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