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交警力推交通事故处理“三快速四公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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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14日10:28 北方热线网 | |||||||||
北方热线网讯(记者杨秋白) 沈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于10月13日下午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交警支队 关于道路交通事故处理“三快速、四公开”的新举措。 据介绍,早在1998年12月2日,沈阳市就实行了道路交通事故处理“三快速、四公开”工作机制,1999年 ,被市民评为市民满意十大实事之一。几年来,该举措有效规范了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工作程序,提高了交通事故处理的工作效 率,缓解了因交通事故引发的道路
“三快速”是指快速接警、快速出警、快速处警。 快速接警:充分发挥“122”交通事故报警系统功能,严格接警制度,电话铃响3声,电台呼叫3次,值班调度人 必须应答,做到接警及时、准确。 快速出警:调度部门下达出警指令后,早7时至晚6时,二环路内(不含二环路)5分钟内、二环路外城市道路10 分钟内到达现场;晚6时至次日早7时,二环路内(不含二环路)15分钟内,二环路外城市道路20分钟内到达现场。国省 级公路和高速公路按每分钟1公里和1.6公里的速度到达现场。其它道路比国省级公路出警时限延长10分钟。如遇有影响 出警的特殊情况,处警人员应及时向支队指挥调度部门报告,经批准,出警时间可适当延长。 快速处警:对适用简易程序的交通事故,实行一名执勤民警处理,民警到达现场后,10分钟之内拆除现场。对不适 用简易程序的交通事故,专业事故处理民警到达现场后,要迅速开始现场勘察工作,20分钟内拆除现场。现场特别复杂的, 处警人员应及时向支队指挥调度部门报告,经批准,时间可适当放宽,但要在最短的时间内恢复交通。 “四公开”是指办案程序公开、事故认定公开、损害赔偿标准公开和相关违法责任者处罚公开。 办案程序公开:是将法律、法规规定的交通事故立案、调查、取证、调解等具体程序公之于众。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 可通过交警大队设立的电子触摸屏或《道路交通事故处理指南》中查找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事故处理程序内容。《道路交通 事故处理指南》手册可向办案民警索取。 事故认定公开:是将事故的事实、证据材料、当事人责任确定标准公开。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可通过大队设立的电子 触摸屏或者《道路交通事故处理指南》,了解事故责任认定规范及法律依据。当事人对事故认定有疑议的,可选择大队交通事 故处理专家进行咨询,也可以在大队长接待日提出疑议,进行反映,要求解答,并可以邀请交通事故处理监督员参与监督。办 案民警在依法公开事故认定事实、证据等材料的同时,接受各方监督,并对当事人提出的疑议,给予解释和解答。 损害赔偿标准公开:是将损害赔偿的标准、项目和原则公开。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可通过大队设立的电子触摸屏或《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指南》了解损害赔偿标准,也可向办案民警咨询当年省里下发的损害赔偿标准。 相关违法责任者处罚公开:是将对相关违法责任者处罚的法律依据和处罚结果公开,办案民警将处罚结果告知各方当 事人,并对带有普遍教育意义的典型案例采取公示板或新闻媒体发布等方式向社会公布。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可以向办案民警 咨询交通违法行为处罚依据,也可通过大队设立的电子触摸屏或《道路交通事故处理指南》了解相关法律依据。 沈阳市道路交通事故处理“三快速、四公开”工作,已于10月1日起在全市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