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盒警示语要占三成面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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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14日14:37 深圳晚报 | |||||||||
烟盒警示语要占三成面积 中国启动《烟草控制框架公约》 据新华社电《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在华生效3年后,所有烟草制品的包装上,必须印上不低于30%面积、可轮换的健康警语。
这是记者13日从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卫生部等联合举行的“中国履行《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启动仪式”上了解到的。公约规定,生效3年后,禁止烟草制品包装上使用“柔和”、“淡味”、“低烟碱”等旨在使人产生某烟草制品比其他烟草制品危害小的印象的词语。健康警语必须巨大、明确、醒目,以占包装主要可见部分面积50%或更多为宜,但不应少于30%。 “中国政府不允许新设立中外合资烟草生产企业,不再新建烟厂,对现有烟草工业企业加大联合重组。坚决打击烟草非法贸易,禁止使用自动售烟机。”发展改革委副主任欧新黔明确宣布:提高烟草税收,限制免税烟草制品,公共场所禁烟,生效5年内禁止媒体烟草广告,禁止向未成年人售烟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