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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订基本劳动标准 保障工人合法权益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14日14:47 海峡都市报

  N本报记者陆烨垭

  本报讯劳动时间普遍超过《劳动法》规定的8小时,加班多数没有加班工资……

  昨日,针对《劳动法》实施的热点难点问题,泉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苏渊明向省人大常委会财经委一行作了汇报。

  在工作时间方面,苏局长介绍说,泉州部分非公有制企业随意延长工作时间现象仍较严重。实行计件工资制的企业、岗位,工作时间大都超过国家规定的8小时标准。也有一部分外来工、农民工认为加班是多挣工资的渠道,对延长工作时间持积极态度。

  对此,苏局长建议加快国家基本劳动标准的修订工作,特别是行业性、地方性标准的制定和修订工作。实行综合工时和不定时工作制度的审批制度不能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建议审批权下放到县。

  泉州市总工会副主席蔡金宝也补充建议说,《劳动法》实施10年来,有一些地方已和社会经济发展不相适应,建议尽快修订不相适应的地方,同时出台与此相配套的法律法规,确保《劳动法》贯彻实施。

  省人大常委会财经委领导们听取了汇报和市建设局、公安局等相关单位的座谈会后表示,泉州作为民营经济密集地区,在实施《劳动法》中,遇到的难点热点问题多,但是同时好的经验也多,他们将围绕关系广大劳动者切身利益问题,全面了解《劳动法》实施的情况,督促解决《劳动法》实施过程中带有普遍性、制度性、机制性的突出矛盾和问题,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和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公正司法,使《劳动法》得到更好的贯彻落实,进一步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据悉,此次省人大调研为期两天,昨日还走访了有关企业。今日检查组将到晋江市调研,听取晋江市人民政府汇报实施《劳动法》的基本情况,并召开企业主座谈会及企业工会代表和职工座谈会。

  除了“遵守劳动时间的情况”,外,检查组还重点调研“劳动合同签订和执行”,“解决工资拖欠和按时发放工资”,“执行和实施社会保险制度”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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