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昔日翁婿相称 今日对簿公堂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14日14:50 海峡都市报

  N魏柳菁/蔡宗谋

  本报讯亲情一直被认为是所有情分中最源远流长,也是最不容易变质的一种情感。然而,南安一位年过古稀的老人戴某信,却舍弃亲情,将自己的亲生女儿戴某珍、女婿陈某告上了法庭。

  今年8月份,南安市人民法院一审判决了此案。几天后,本案被告陈某又向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了上诉。昨天,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这一特别的案子。据了解,法院将择日作出判决。

  法庭上:

  爷孙形同陌路

  昨天上午9时许,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七法庭。

  一位中年男子和一位年轻人,随同律师走进了法庭。临近开庭时,一位戴着眼镜、拄着拐杖的老人蹒跚着走进法庭,静静地坐在被上诉人席上。

  这是一起很普通的民事案件,而谁又能想到,坐在被上诉人席上的人与上诉人昔日曾是一家人,中年人曾经是老人的女婿,而席下旁听的年轻人是老人的外孙。

  法庭上,中年人与年轻人,似乎尽力在躲避与老人对视。庭审结束后,两人也匆匆离开法庭。在近一个小时的庭审中,祖孙三人形同陌路,年轻人似乎没看老人一眼,血缘关系在这里似乎名存实亡。

  纠纷:

  因为一笔陈年旧账

  这场纷争,起于一笔陈年旧账。10年前,因无本做生意,老人在女儿女婿的苦求下,分两次将103000元借给他们,借款期限均为一个月,当时考虑亲情没约定利息出借。期满后,老人虽年年催讨却碍于亲情,且看其家庭面临破碎,不忍强行要求。未想,陈某后被判重婚,最后与女儿离了婚。

  在多年讨要无果之下,老人一纸诉状将前女婿连同女儿告上了法庭。

  质疑:

  借条真实性

  有疑问

  昨天在法庭上,上诉人陈某认为,这笔借款已经不用偿还了。他说这笔借款是非法债务,属于高利贷的“利仔款”,并且老人已于1996年就表示放弃债权。陈某还认为,原告证据存在重大瑕疵,借条背面上记载的放弃债权的内容已经被他人涂改覆盖,此外老人从没向他们催讨,本案已超过诉讼时效。

  陈某同时认为,本案的另一被告即前妻,与戴某信基于父女利害关系,在多年离婚诉讼即将败诉之前将长达7年的催款记录一次性记载于借条上,这一事实的真实性存在巨大疑问。

  陈某请求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撤销一审法院的判决,改判驳回被上诉人诉讼请求或发回重审,并要求被上诉人承担二审诉讼费用。

  调解不成:

  法院将择日判决

  本案的另一被告即老人的女儿戴某珍,昨天并没出现在法庭上,而是由其律师代理。

  戴某珍认为,当时,她与陈某的借款时间属于婚姻关系存系期间,老人曾年年不断向其与陈某催讨,而其在借条背面有记录催讨时间,老人从未表示放弃债权,陈某上诉无据,泉州市中院应依法予以驳回。

  昨天,老人在法庭上表示不接受调解,法院将择日作出判决。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