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冒充警察强奸妇女被执行死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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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14日15:43 光明网 | |||||||||
新华社合肥10月13日专电(张成伍张超)10月11日,冒充警察强奸妇女的葛广州被安徽省宿州市中院执行死刑。 葛广州现年23岁,安徽省砀山县毛集镇农民,曾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刑满释放后,又因犯强奸罪、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因病于2004年3月10日被暂予监外执行。但在监外执行中,又“旧脖复发,终于走上了死路。
2004年4月至7月间,葛广州窜至砀山县城关镇西关地下道上方铁路旁,以冒充警察查验身份证等手段诱骗3名妇女,并采取暴力、威胁手段对3人实施强奸。2004年5月至7月间,葛犯还在砀山县城乡等地多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