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基础知识》出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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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14日15:54 金羊网-羊城晚报 | |||||||||
本报讯根据有关规定,自2005年上半年起,广东省录用地方各级法院、检察院公务员实行省级统一招考和审批制度。报考法院、检察院公务员的考生,未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的,笔试时需加考专业科目———法律基础知识。 为方便广大考生复习迎考,广东省委组织部、省法院、省检察院和省人事厅组织部分法学教学及司法实务部门的专家学者,编写了《法律基础知识》一书,作为专业科目考试参
(咨询购买联系电话:省法院85110337,省检察院87118723)。 (晓航/编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