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眉山黑社会性质组织主犯及5成员一审被判死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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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14日16:18 北京晚报 | |||||||||
新华社讯记者从四川眉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备受社会关注、导致众多官员落马的四川眉山最大一宗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案昨天在眉山市公开宣判。眉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依法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非法买卖枪支罪、故意伤害罪、窝藏罪、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非法持有弹药罪、赌博罪数罪并罚,判处该组织头目任兵死刑;以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非法买卖枪支罪、非法持有枪支罪、寻衅滋事罪等判处田智、罗正权、马杰、陈小平、严成红5名成员死刑,张东、文军等另外13名成员也分别被判处1年至20年
网络编辑:刘春燕 | |||||||||